摘要: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的价值日益凸显。本文围绕数据资产在破产重整中的独特价值、管理挑战与变现途径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破产管理人提供一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指导框架,以实现数据资产的有效挖掘与利用,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利益,并确保数据安全与合规性。
关键词:
数据资产;破产重整;价值挖掘;变现途径;数据安全与合规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资产作为新型资产,越来越显现其价值和意义。据《证券日报》2024年5月10日报道,随着A股上市公司2024年一季报披露完毕,首批数据资产“入表”上市公司成绩单也顺利揭晓。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22家A股上市公司在一季报的资产负债表中披露了“数据资源”的数据,涉及总金额达7.61亿元。
据有关部门预计,2026年,国家数据市场规模和潜力预计达360亿元。
在企业破产重整过程中,数据资产的价值也日益凸显,如何发挥破产企业数据要素的价值,挖掘数据资源,发挥数据资产在破产企业重整中的价值,以及管理人在履职中如何挖掘、管理和利用数据资源,同时亦应兼顾数据安全与保护、成本与收益平衡和破产财产最大化的原则,最大化实现债权人利益,是本文将要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什么是数据?什么是数据资源?什么是数据资产呢?谈到数据,不得不去了解这些基础定义以及他们的特征,这是管理人履行识别和判断数据价值的基础和前提。
(一)数据的定义
数据是指以数字化形式存储的信息,包括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数据可以是结构化的,如数据库中的表格数据,也可以是非结构化的,如电子邮件、文档等。又可分为企业数据、公共数据、个人数据。
(二)数据资源的定义
数据资源是指存储在各种介质上,能够被计算机处理和识别的数据集合。数据资源是信息化社会的重要基础,对于科学研究、商业决策、政府治理和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数据资产的定义及特征
数据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信息、交易记录、市场分析报告、算法模型等。数据资产具有以下特征:
1. 非实体性和无消耗性。数据资产不具备实体形态,且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物理损耗或消耗,可以反复利用而不失去其价值。
2. 可加工性。数据资产可通过清洗、整合、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加工处理,转换成更具价值的信息或知识。
3. 可共享性和可复制性。数据资产易于复制和传播,且在分享过程中不会减少原有数据的价值。
4. 无限增长性。随着技术进步和数字化转型,数据资产的数量和种类呈指数级增长。
5. 价值性。只有当数据能够为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时,它才被视为资产。这是核心特征。
6. 管理依赖性。数据资产的价值实现依赖于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7. 多样性和复杂性。数据资产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包括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
8. 权属性。数据资产具有明确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勘探权等权属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所有权:数据资产的所有权是指对数据资产拥有最终控制权和支配权的法律地位。在大多数情况下,数据的原始所有者,即产生或收集数据的个人或组织,拥有数据资产的所有权。所有权可以转让或通过合同等方式进行共享。
使用权:使用权是指所有者或所有者授权的第三方对数据资产进行使用、处理和处置的权利。使用权可以限定在特定的目的、范围或时间内,也可以是无限制的。
勘探权:勘探权是指对数据资产进行挖掘、分析和开发利用的权利。这通常涉及到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以提取有价值的信息或知识。
处置权:处置权是指对数据资产进行出售、转让、销毁或作为投资的权利。所有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对数据资产进行变现或利用。
知识产权:数据资产可能包含版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例如,一个经过创意设计的数据集可能受到版权保护,而一个独特的算法模型可能获得专利权。
隐私权:个人数据资产涉及到个人隐私权。在处理个人数据时,必须遵守相关的隐私保护法律法规,尊重个人的隐私权和数据保护权。
法律约束:数据资产的权属性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例如,数据保护法律、商业秘密法、知识产权法等都会对数据资产的权属性产生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数据资产的权属性可能需要通过合同、授权书、隐私政策等方式进行明确和规范,以确保合法合规地使用和处理数据资产。因此,在破产重整中,管理人需要特别注意数据资产的权属性,以确保在处理数据资产时不会侵犯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9.可计量性。数据资产理论上可以被货币化计量。
10.动态性。数据资产的价值随时间和环境变化而波动,是有时效性的。
(四)数据、数据资源、数据资产的关系
三者有什么区别和关联呢?原始数据经过收集、清洗、分析转化为有价值的数据资源,进一步通过应用和市场验证形成可量化、可交易的数据资产。数据资源是数据资产的基础,而数据资产则是数据资源经过加工处理后具有经济价值的产物。数据资源可以转化为数据资产,但并不是所有的数据资源都能转化为数据资产。数据资产的认定和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其经济价值、权属关系、法律合规性等因素。因此,企业即使持有大量数据,也不必然就是资产。
(一)破产企业的数据资产应属于债务人财产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计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其中核心是对资产进行确权与存在交易预期。当前,破产法等相关破产制度虽然并没有就数据资产做出特别规定,但自从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及2023年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等系列规定出台后,将数据作为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并列的生产要素,数据资产作为企业的一种新型资产,被允许作为资产入表,且一般进入无形资产、存货等科目。因此,该类入表的数据资产应被纳入企业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管理的范围。
(二)未入表的数据资源是否可以纳入债务人财产范围呢?
数据资源不是原始数据,是经过处理过的数据,是个数据集合。数据资源是信息化社会的重要基础,对于科学研究、商业决策、政府治理和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数据资源也有其价值。即使未作入表处理,也可进行交易,可创造收入,其收入当然可以纳入债务人财产范围。但未变现的数据资源,除非符合数据资产的条件,即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以进入财务报表,经过确权和价值认定后,作为债务人财产认定,否则依然不能纳入债务人财产。
这里谈到数据价值而没有直接用数据资产,是因为数据即使没有资产化,也依然可能具有一定价值。
对于重整企业而言,数据价值对重整企业可能产生以下影响:
直接影响:数据资产入表、量化的,直接增了重整企业资产价值,也提高了企业重整价值、展示企业发展潜力,也直接影响重整企业偿债率,进而影响重整方案。
间接影响:数据资源可能无法转化为数据资产,但是它仍然是有价值的,实际上增加了企业被拯救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可以比照上市公司壳资源考虑,壳虽然无法直接量化为资产价值,但是,壳资源使得挽救企业、即对企业实施重整更具动力和市场。并且,在重整投资人成本控制的视角下考量问题,可灵活考虑是否在重整程序中数据资产量化、入表,减少成本投入,获取高额潜在资产价值。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管理人应全面调查了解债务人拥有的数据资源情况,识别关键数据集,进行数据质量与合规性评估,通过数据清洗与治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此基础上,对识别出的数据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区分高价值数据与低价值数据,并优先处理关键和高价值数据。管理人可根据债务人数据基础情况,分类做出处理:
(一)对债务人已经确权入表的数据资源,一般会在无形资产或存货科目中入表,管理人可直接将入表的数据资产纳入债务人财产审计范围;
(二)对债务人持有的已经过收集、清洗、分析转化为有价值的数据资源,管理人应当本着成本与效益兼顾的原则,分析和衡量数据资源入表的成本及对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的影响程度和债权人利益的影响。如果数据资源被视为潜在的资产,并且其价值可以被量化,那么管理人应该考虑将其转化为数据资产,并将其纳入财务报表中。这样,数据资源的价值就可以在破产财产的审计和评估中被体现,从而影响债权人的权益和重整计划的制定。然而,如果数据资源的价值无法被准确评估,或者其转化成本过高,可能不划算,那么管理人可能需要考虑其他变现方式,如直接出售数据资源或将其用于企业运营,以实现其价值,而无需将其正式纳入财务报表,以此实现数据资源的价值挖掘和利用。
总之,在破产程序中,数据资源是否被纳入财务报表,取决于其是否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以及是否能够被有效评估和变现。管理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权衡成本和效益,制定合理数据管理策略,必要时经法院批准或债权人会议决定。
(三)对于债务人持有大量数据,但未经任何处理,则管理人应本着有利于破产财产最大化原则和成本与效益平衡的原则,对数据利用做好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和论证,经分析研究后,如将债务人持有的数据转化为数据资产,有利于债务人财产最大化,有利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有利于提升重整企业价值,则管理人可制定具体的资产入表方案并纳入财产管理方案中,或单独制定具体的数据资产管理方案,报债权人会议审议后执行。
管理人在做出数据资产入表决策时,除了考虑债务人财产最大化、成本与收益平衡、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外,还需要考虑以下一些具体财务指标:
1. 盈利能力指标:如毛利率、净利率等,评估数据资产入表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影响。
2. 资产回报率:观察数据资产入表后对整体资产回报率的作用。
3. 资产负债率:看是否会因数据资产的计入而影响企业的负债结构。
4. 现金流指标: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等,了解对企业现金流状况的潜在影响。
5. 成本效益比:衡量获取和管理数据资产的成本与预期收益之间的关系。
6. 估值指标:如市盈率、市净率等,考虑对企业市场估值的影响。
7. 增长性指标:如营收增长率等,判断数据资产能否助力企业实现更好的增长。
8. 资产周转率:观察资产利用效率是否会因数据资产入表而变化。
9. 投资回报率:评估对投资决策的影响。
10. 财务稳定性指标:例如偿债能力相关指标,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定。
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前提下,管理人在制定具体数据资产入表方案时,应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及《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组织数据资源资产化工作开展。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
1. 数据资源识别:通过数据盘点,识别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数据资源,包括客户数据、交易记录、市场分析报告、算法模型等。评估这些数据资源的潜在经济价值,区分高价值数据与低价值数据。
2. 数据质量评估:对数据资源进行质量评估,包括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等。对数据进行清洗和治理,去除无效、重复或不合规的数据。
3. 数据合规性审查及确权:确保数据处理和利用符合数据保护法规,如《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对敏感数据进行特别标记和保护,确保处理个人数据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和用户同意原则。
4. 数据资产确认:根据会计准则,判断数据是否满足资产确认的条件,如可辨认性、由企业控制、预期能带来经济利益等。进行价值评估,确定数据资产的财务价值。
5. 数据资产入账:确定数据资产在财务报表中的归类,通常是无形资产或存货科目。完成数据资产的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减值测试等会计处理。
6. 数据资产利用与变现:直接利用数据资产优化企业运营,如改善客户关系管理、提高供应链效率等。通过数据授权、数据服务、数据产品化等形式,将可变现数据资产转化为现金流。根据数据资产评估,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充分体现和利用数据资产在重整中的价值。
7. 风险管理:评估数据资产转化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管理人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策略,确保数据资产管理合法合规。
总之,在破产重整过程中,管理人对数据资产的挖掘和管理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需要系统性的策略和细致的操作。管理人需要具备高度的专业性,包括对数据价值的敏锐洞察、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以及对市场趋势的精准把握。
在破产重整中,数据资产的价值认定及变现是一个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权益和债务人的财产最大化。
1.价值认定。按照《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及中国评估协会发布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数据资产评估主要有以下方法:
成本法:根据数据资产的开发成本、维护成本、替代成本等因素来确定其价值。
市场法:通过比较市场上类似数据资产的价格来确定其价值。
收益法:根据数据资产预期产生的未来收益来确定其价值。
在破产重整中,管理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评估策略。具体管理人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数据资产价值。
2.价值变现策略
管理人可根据数据在重整企业中是否处于核心价值以及对重整投资人对数据资产的利用要求,在管理财产和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中予以考量和做出安排。
(1)如数据资产属于重整企业的核心资产,重整企业的投资人要求保留重整企业的数据资产,管理人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入表要求和破产重整程序的要求,组织实施将未入表的数据资源纳入财务报表,并更新财务报表,将其纳入审计和评估范围。审计机构将对更新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评估机构将继续对数据资产的价值和偿债率进行分析。根据审计和评估结果,管理人将制定重整计划,包括对数据资产的处理和利用,以实现债务人的财产最大化,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利益。
(2)对于投资人不关注,不要求保留的数据资产,因数据具有时效性,经过一定时间数据价值会减损,则管理人可采取将有价值的数据资产依法合规以市场价格直接出售、将数据资产的使用权许可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以获取持续的收入流、利用数据资产开发新的产品或服务,实现业务创新,持续增加企业价值,或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合作,共同开发或利用数据资产,实现价值共享。该种情况尤其对重整中持续经营的企业,具有重大意义。
尽管中国破产法没有针对数据资产管理有相关规定,实务中也尚未形成案例,但这个问题不可回避,随着数据中国建设和数字产业化发展,管理人不可回避的要面对破产企业的数据价值判断和管理决策。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管理人应接收债务人财产和制定财产管理方案,并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财产状况。因此,管理人在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对企业数据资产采取如下管理措施:
1.接管数据资产,并做好数据安全与合规及风险管理工作。接管数据资产应注意过程中不损坏、保密等措施。
2. 制定数据资产管理方案或财产管理方案中就数据资产管理单独作为安排,并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财产状况时一并报告。因数据资产作为新型资产,具有一定特殊性,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因此,管理人在制定财产管理方案中对数据资产的管理做出具体安排,方案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合规性审查,管理人应确保数据处理和利用符合数据保护法规,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数据安全管理和审查,对敏感数据进行特别标记和保护,确保处理个人数据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和用户同意原则。建立数据资产管理政策和流程,涵盖数据的收集、存储、处理、分析、应用和废弃等全生命周期管理。持续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风险评估:管理人应充分评估数据资产转化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合规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数据泄露风险、技术故障风险等。制定风险防控策略:管理人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策略,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数据备份等措施,确保数据处理和利用过程中有足够的控制措施来防止风险的发生。
3.采取相应的数据安全管理措施。管理人在管理数据资产期间,应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包括加密存储、访问控制、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定期进行安全审计,确保数据在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
4.采取必要的隐私保护措施。管理人在数据资产利用和变现过程中,持续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确保数据主体权益不受侵害。
5.持续监控与评估。管理人在重整程序中,应定期监控数据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价值表现,评估数据资产管理的效果,灵活调整数据资产管理策略。
6.合规培训与意识提升。数据资产管理,不同于其他债务人财产管理,对管理人工作人员提出了很高的专业性要求,管理人应组织对团队成员和企业具体负责数据管理的人员,进行数据管理、数据安全、数据合规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数据资产的管理安全和债务人企业财产的价值最大化,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益。
7.应对合规挑战。包括重整中的数据侵权防范、经营者集中审查应对、取回权处理等,确保数据资产管理合法合规。
8.入表处理。数据资产入表是数据资产管理的一部分。对符合数据资产入表条件的资产应当入表处理,以充分体现其资产的价值。并应纳入审计和资产评估范围,以提升企业重整价值和偿债率。
9.数据资产利用和变现。对数据型企业,在重整中数据资源价值往往会被重点关注,管理人在制定重整方案中,数据资产对重整价值的影响以及为企业未来价值创造进行分析和阐述。即使重整转为清算情况出现时,依然应做好数据资产的处置工作,制定财产变价方案,按照数据资产可变现程度评估后及时加以变现。
借鉴美国、欧盟等地区在破产重整中处理数据资产的立法实践与案例,提出完善数据资产在破产法中的界定、评估、处置规则的立法建议,促进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同时保障数据主体权益与国家安全。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资产在破产重整中不仅是挑战也是机遇,通过合理管理和利用数据资产,提升企业价值,发挥数据要素在市场中的作用,拯救企业,通过重整程序实现数字化转型,促使企业破茧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