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介绍
上海仲裁协会全新栏目“走进仲裁”,开栏已过一季。聚焦行业重大议题和仲裁热门动态,每期邀请一位仲裁员嘉宾分享真知灼见,普及专业仲裁知识,助力仲裁行业发展。知之深,行愈达。对话优秀仲裁员,我们将继续为您呈现更为精彩的思维盛宴,展现当代上海仲裁员的独特风采。敬请关注!
本期嘉宾

陈柚牧
职务
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
全国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上海市法学会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客座特聘教授
受聘仲裁机构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南京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中心
主要业务领域
海事海商,保险,国际贸易及制裁
个人简介:陈柚牧律师拥有上海海事大学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担任上海律协国际法专业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支持会员,荣获第六届浦东新区十大杰出青年律师荣誉,2021年荣登中国航运百人榜。陈柚牧律师非常了解行业特性,具有敏锐的商事纠纷解决能力,其经手的争议解决或者仲裁员案件都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好评。

Q: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境内仲裁与境外仲裁的审理方式主要有哪些区别?
A:我个人体会主要在于以下两点区别:第一点,庭审节奏的控制。在程序方面,境内仲裁机构的要求更高,在案件的审理上有审理期限的限制以及结案期限的约束,仲裁员除非有特殊的理由,一般情况下会遵守期限的限制。而国外的仲裁更加推崇当事人对程序自治的安排。第二点,证据披露和证人质证的区别。境外仲裁更加强调证据的全面披露以及对证人证言的质证,境内仲裁对全面披露并无强制性要求且更加相信书面形成的证据或者机构出具的证言。
Q:仲裁员收到案件材料后,后续有哪些主要的工作内容?
A: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第一,确认仲裁案件是否和自己以及所在律师事务所有利益冲突,保证仲裁员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第二,仔细阅读双方书面形成的请求和反驳意见,考虑程序的设置和推进;第三,通过仲裁秘书联系合议庭其他成员,协调开庭时间以及程序设置;第四,证据较多的案件可以充分安排庭前证据交换和质证保证开庭的效率;第五,主持和解或者撰写裁决书。
Q:近年来,您关注到哪些对国内仲裁产生重要影响的案例?请您分享一个。
A:我关注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近期处理了某航运公司和某国内保险人的船舶保险争议案件。这个案件涉及的保险事故发生在印尼,共触发了三个保单下的赔偿责任,既有国内保险人的船壳战争附加险保单,也有伦敦劳氏保险市场的单独战争险保单,还涉及了某航运公司所投保的保赔保险。涉及的程序包括印尼的诉讼案件,伦敦商事法院的保险诉讼以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附件战争险保单涉及的仲裁,通过仲裁庭及各方律师的努力,最终此案所有程序涉及的争议进行全部和解,在谈判的过程中因受到各方不同意见和各国法院程序的制约,需要协调各个程序的衔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充分尊重当事人全面解决争议的意愿,促成了案件在国内和国外进行了全面的和解。这一案件充分表明了我国海事仲裁处理跨域争议纠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