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基于对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在(涉外)婚姻家事、财富传承领域内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的认可与肯定,上海市张江公证处将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录入“遗产管理人推荐库名录”。瀛泰合伙人胡燕律师、刘榕律师、廖述兰律师也一并进入“遗产管理人专家库名录”并获颁遗产管理人入库备案证书。




遗产管理人制度在英国、美国、日本及我国的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都已经是成熟的法律制度,如今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水平高速发展,社会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革,个人财富也今非昔比。与此同时《民法典》的出台,顺应了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首次提出遗产管理人制度,对丰富和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所谓遗产管理人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正式交付前,以保护遗产价值、维护遗产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宗旨,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保管、分配、清算等工作的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其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保护遗产;依遗嘱或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今后,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会充分发挥在(涉外)婚姻家事、财富传承领域内的专业优势,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为客户家庭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