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瑞君律师始终秉持“法律的价值在于解决实际问题”的理念。在长期执业过程中,他不仅注重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更关注案件背后的客户需求与社会效果。他认为律师的职责不仅在于辩护与争取,更在于通过专业和责任感帮助当事人走出困境,实现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业务领域
基本信息
代表业绩
· 在未成年人参与的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案件中,为一位被检察院按主犯起诉的未成年人辩护,经有效辩护,法院认定其为从犯,大幅度减轻了刑罚;
· 在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中,经会见及与承办人员多次沟通了解案情,并提交相关法律意见,犯罪嫌疑人成功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
· 在某危险驾驶罪案件中,结合案发时间、驾驶距离等案件细节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当事人最终被判处缓刑,免于实刑;
· 在某交通肇事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并致一电动车骑行者当场死亡,经多次努力,最终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出具了谅解书,当事人被最终判处10个月的较轻刑罚;
· 在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中,经会见及与承办人员多次沟通了解案情,并提交相关法律意见,犯罪嫌疑人成功在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
· 代理某建设施工企业处理其与某农民因施工修路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通过多次实地勘察、申请鉴定、提交法律意见等工作,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对方的全部诉求;
· 代理多名员工处理其与某大型建筑行业国企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并均取得良好效果,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曾经或正在为南宁市某区政府、某劳务施工企业、某美术培训学校、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某建材类上市公司子公司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伦敦大学学院(UCL) 法学学士、硕士学位。
伦敦大学学院(UCL) 法学学士、硕士学位。
工作履历
上海功承瀛泰(南宁)律师事务所 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广西涉外法律人才库成员
中国-东盟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吉林省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校外实践导师
广西涉外法律人才库成员
中国-东盟法学院、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广西警察学院法学院、吉林省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校外实践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