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小贴士——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件概述 2014年8月,有网友在论坛上发表一篇帖子,称舟山一家知名房地产开发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导致农民工游行,矛头直指开发商。论坛运营者在发现该帖子后未经核实就转发该贴,并附加小编寄语,指责开发商不应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发商觉察此事后立刻对事实进行了澄清,并与论坛运营者进行了沟通,要求停止侵害,但论坛运营者对此置之不理。开发商被逼之下,愤而告之,此案正巧发生在最高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期间,日前,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开发商的要求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诉请。


侵权特点:

伴随互联网影响力的不断扩大,各种利用网络而产生的新型侵权案件也与日俱增。“人肉搜索”、“假新闻”、“网络谣言”、“网络水军”这些已经让人耳熟能详的词语通常与侵犯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有着紧密联系。

网络侵权案件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第一,侵权主体隐秘。网络具有虚拟性,侵权者一般显示为一个网名,因此受害者单凭自身力量很难找到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络用户,比如本案中,开发商至今没有查找到发布侵权帖子的作者的真实身份。第二、侵权后果难以预料。由于网络终端和用户的不断增长,在某一个网络用户实施侵权行为后,其发布的侵权内容往往会被其他用户转载、评论并使其在更大的范围内传播,最终产生的后果往往连最初的侵权者也无法控制和预料。


维权提示:

瀛泰律师建议受害者发现网络侵权情形后可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一)及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信息。受害者向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运营者所发的通知中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通知人的姓名、名称和联系方式;(2)侵权内容的网址或足以定位网址的信息;(3)要求删除侵权信息的理由。

(二)及时保全证据。受害者可以与公证部门合作,对侵权网页及内容进行证据固定,为日后进一步维权提供证据。

(三)及时澄清事实。网上的侵权信息存在夸大其词、无中生有的情形。受害者在发现这些情况后应当及时通过公众媒体或自媒体澄清真相,以避免损失扩大。

(四)要敢于通过司法途径维权。随着我国立法的进步,法律法规对网络侵权受害者的保护也日益完善。受害者通过其他手段维权无果时,要勇敢地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案中的房产开发商就是通过司法途径很好地实现了维权目的。

功承瀛泰OmniLexPrism全球法律全景查明平台获评上海律协 “2025年度法律科技应用最佳实践作品”
资讯

功承瀛泰OmniLexPrism全球法律全景查明平台获评上海律协 “2025年度法律科技应用最佳实践作品”

2026年8月27日,2026年上半年上海律师行业法律科技成果发布暨人工智能法律服务应用研讨会在阿里上海总部举行。会上,由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自主研发的OmniLexPrism全球法律全景查明平台,凭借在企业出海法律查明与合规查询场景中的创新应用与实践成效,获评“2025年度法律科技应用最佳实践作品”。

阅读更多
交流启思 专业赋能|功承瀛泰组织系列沙龙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年律师代表团提供专业培训
资讯

交流启思 专业赋能|功承瀛泰组织系列沙龙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年律师代表团提供专业培训

2026年8月24日至28日,在上海市律师协会浦东律师工作委员会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律师协会的共同组织下,伊犁州律师协会第四批青年律师代表团(公司法与商事组)赴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开展跟班学习。期间,功承瀛泰组织开展系列沙龙活动,双方在经验分享与互动研讨中互学互鉴、共话成长。

阅读更多
沪疆协作 专业共进|功承瀛泰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年律师代表团开展系列专题培训
资讯

沪疆协作 专业共进|功承瀛泰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青年律师代表团开展系列专题培训

2026年8月24日至28日,在上海市律师协会浦东律师工作委员会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律师协会的共同组织下,伊犁州律师协会第四批青年律师代表团(公司法与商事组)赴上海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开展跟班学习。期间,功承瀛泰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培训,此次培训坚持理论与实务结合,促进沪疆律师共享专业经验、交流实务思路。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