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审议。其中,新增的自动驾驶相关规定值得关注: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看似只是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汽车自己开,罚单找谁?” 背后实际上涉及自动驾驶时代更重要的法律变化:当驾驶任务逐渐从人转移给系统,传统以驾驶人为中心的责任体系也需要重新审视。
近期,无人驾驶及智能驾驶的责任问题在中国和美国都持续受到关注。功承瀛泰高级顾问夷定近日在威科先行(Wolters Kluwer)发表文章《自动驾驶违法,谁来接受处理?——从道交法修订草案看自动驾驶时代的责任变化》,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深圳实践、中美监管比较及近期智能驾驶产业案例,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
文章重点讨论了三个正在发生的变化:
- 从“谁在驾驶”到“谁在控制”。 当感知、判断和驾驶决策越来越多由系统完成,法律需要识别的不再只是坐在驾驶座上的人,还包括谁实际拥有控制权和决策权。
- 从一张“罚单”到一条“责任链”。 自动驾驶事故可能涉及驾驶人、车企、智能驾驶系统及技术供应商,违法处理、事故责任以及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边界将更加复杂。
- 从“车辆安全”到“系统可问责”。 对企业而言,合规关注点也正在延伸至系统运行记录、算法决策、软件更新、控制权转换和证据保存——不仅要保证系统安全,也需要能够解释和证明系统如何作出决定。
此次修法仍处于草案阶段,但已经提出了一个值得持续关注的问题:当驾驶决策从人逐渐转移给系统,谁控制、谁证明、谁负责?
图片来源:威科先行
免责声明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和研究交流,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事项的法律意见。本文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的讨论,以截至2026年8月25日公开信息为基础。修订草案尚处于立法审议阶段,相关条文仍可能调整,具体内容、法律效果及施行时间均应以最终通过并公布的法律文本为准。